一、「職場互助教保服務中心委託辦理甄選審議基準」,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0年3月25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 1100025558B號令訂定發布,詳如附件檔案。
二、依據教育部中華民國110年3月25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00025558C號函辦理。
有關政府機關(構)及公營公司委託辦理職場互助教保服務中心營運成本,詳如附件檔案,如需請自行下載運用。
一、依據教育部110年2月26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00014529E號函辦理。
二、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(http://edu.law.moe.gov.tw)下載。
三、檢附發布令影本、法規條文等相關資料各1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