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1學年度第2學期準公共幼兒園因應112年1月教保服務人員調薪之政府協助支付費用差額,詳如說明,請查照。

一、依據本府112年2月17日府教特字第1120031217號函辦理。

二、旨案請於本(112)年2月24日前掣據請款,並於112年7月31日前檢附請領清冊、經費結報表各1式2份及賸餘款繳回支票(無則免)逕送本府辦理核銷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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經費結報表-非縣屬單位-私立幼兒園.xls 下載附件檔案大小:0KB   轉寄親友